112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(3/1收件截止)
2023-02-08• 最新活動
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2年02月07日臺教文(三)字第1122500379號函辦理
一、提供單位: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
二、校內推薦名額:至多5名
三、申請資格:
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,始得報名參加甄選:
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(二)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,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。
(三)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;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,不予受理,申請文件,恕不退還。推薦學校須為申請者正在就讀或已畢業之國內大專校院。
(四) 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:
1.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語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;
2. 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者;
3. 取得「各項英檢與CEF架構對照表」(如附件) 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者。
(五) 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、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(務必遵守波蘭相關入出境及居留規定)。
(六)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。
(一) 應繳文件及申請相關細節:請詳閱附件簡章內容。
四、校內截止日期:3月1日(三)下午4:30
五、校內收件單位:
國際及兩岸教育處學術交流中心(耕莘樓316室)
李佩芳小姐
Tel.:(02)2905-3358
E-mail: 082299@mail.fju.edu.tw